雲計算港媒記者關於協助警方打擊網絡幫信犯罪活動的命令
香港記者傳媒聯合會關於協助警方打擊網絡幫信犯罪活動的命令
依法打擊香港媒體網絡幫信活動,促進健康合法良性發展
港雲聯【2023】0412號
雲計算港媒黨委黨組,直屬單位,通訊社,新媒體,傳媒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國家《網信部門行政執法程序規定》。
近期收到大量舉報信息“網絡幫信違法犯罪”案件屬於猖獗爆發趨勢,尤其是香港媒體傳媒公司非法滲透中國内地、非法在中國内地設立分支機構、非法在中國内地開展新聞採訪活動、非法參與中國内地維權活動、非法破壞《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已經嚴重危害香港與中國内地的良好合法關係、甚至已經達到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完整的違法犯罪行爲。
香港媒體傳媒公司在中國内地“網絡幫信違法犯罪”主要表現為:
1.利用中國内地文化公司作爲掩護、在中國内地非法設立分支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香港媒體公司在中國内地設立分支機構,必須在中國内地省級公安機關依法備案。
2.利用中國内地文化公司作爲掩護、在中國内地非法開展新聞採訪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基本法》、《香港澳門記者在內地採訪辦法》、《香港記者在中國内地採訪指導意見》,香港記者在中國内地開展新聞採訪活動,必須經過中國内地行政性政府批准同意才可以開展新聞採訪活動。
3.非法在中國内地開展維權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堅持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香港機構公司無權參與中國内地維權活動。
4.非法滲透中國内地人員,進行非法幫信發展會員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發佈的《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參與幫助違法機構開展非法活動的人員,也是屬於違法犯罪。
經中共香港雲計算傳媒總政工部委員會、香港新聞傳媒管理中心、香港記者傳媒聯合會,共同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迅速協助警方和網信部門“依法打擊香港媒體公司在中國内地網絡幫信犯罪活動”的行動任務。
此令自發佈之日起立刻執行!特此命令!
中共香港雲計算傳媒總政工部委員會
香港新聞傳媒管理中心政工署
香港記者傳媒聯合會政工局
2023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