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警察取缔香港媒体在内地非法设立机构和新闻采访的通知
关于协助警察依法取缔香港媒体在中国内地非法设立办事机构和非法开展新闻采访的通知
港云联〔2021〕0321号
近期接到举报,香港媒体在中国内地非法设立办事机构和非法开展新闻采访活动,并且案件数量呈现上升趋势,严重危害两地良好的传媒市场环境。
香港媒体在中国内地非法设立办事机构和非法开展新闻采访活动,是对两地政府法律的严重挑衅,是对媒体记者的极大侮辱。
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协助警察依法取缔香港媒体在中国内地非法设立办事机构和非法开展新闻采访的利剑行动,建立一个良好的合法传媒市场环境。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香港居民和香港媒体(香港机构)不能参与中国内地的维权负面报道活动,维权活动属于中国内地司法机关受理的案件,香港居民和香港媒体(香港机构)参与中国内地的维权负面报道活动,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目前,香港媒体记者在中国内地非法开展维权负面报道活动的主要形式有:
1、香港媒体记者利用部分中国内地居民法律意识淡薄的思想,非法收取中国内地居民钱财,然后在香港媒体上发布维权负面报道事件,恶意诋毁中国内地政府和官员(媒体记者属于中立职业,不具备判决案件的权力,只有政府才有权力判决案件)。
2、香港媒体记者不问是非,大量搜集中国内地负面信息,转发刊登在香港媒体网上,然后胁迫对方支付“删稿费”非法获取钱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香港媒体在中国内地设立办事机构,必须在中国内地省级公安机构申请备案,否则属于非法在中国内地设立办事机构。目前,香港媒体非法在中国内地设立办事机构的主要形式有:
1、香港媒体非法在中国内地直接设立香港媒体地区性的分支机构。
2、香港媒体以中国内地公司为掩护,非法在中国内地设立香港媒体地区性的分支机构。
3、香港媒体使用中国内地公司或个人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然后对外称呼自己的香港媒体在中国内地有合法备案手续(申请商标是合法的,但是不能称呼在中国内地有合法备案手续,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4、香港媒体开设的新闻类网站域名,使用中国内地公司或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ICP备案,然后对外称呼自己的香港媒体在中国内地有合法备案手续(申请网站域名是合法的,但是不能称呼在中国内地有合法备案手续,否则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http://www.gangjilian.org/Html/?4779.html
三、根据《香港澳门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和《香港记者在中国内地采访指导意见》,香港新闻记者在中国内地开展新闻采访活动,必须经中国内地行政性政府批准之后,才能开展新闻采访活动,否则属于非法在中国内地开展新闻采访活动。目前,香港媒体记者在中国内地非法开展新闻采访活动的主要形式有:
1、香港媒体记者鼓吹新闻无法律限制性的自由化,在中国内地直接非法开展新闻采访活动(记者开展新闻采访活动,必须遵守当地政府的法律,未经政府批准,开展新闻采访活动,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即使在战争中,如果新闻记者不遵守《国际日内瓦公约》也会被击毙,也不享受免死特权)。
2、香港媒体利用中国内地公司或个人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的商标证书,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ICP备案,欺骗采访对象,自称开展的新闻采访属于合法化。
注:香港记者在中国内地采访指导意见http://gangjilian.org/Html/?4757.html
四、如果发现香港媒体记者有以上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可以立刻向当地警察或新闻文化执法政府机构进行举报。同时向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和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进行举报。
注:本通知仅限在云计算港媒范围内执行!
特此通知!
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市场督察署
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市场督察局
2021年03月05日